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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22年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结束
报名时间:2022.04.22-2022.04.26
所在地:合肥市

因工作发展需要,合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6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合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22年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除满足岗位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责任心、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适应岗位要求;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普通话水平良好,有亲和力,性格开朗,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具备良好的计算机基础操作技能;

5.自愿从事岗位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6.“年龄要求”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8.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27日16:00前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初审是否合格。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4月28日16:00前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在缴费结束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9:00-12:00,不参加改报的人员可在招考结束后申请退费,其他情形所缴考试费用不作退回。

4.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位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及要求另行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各环节,视为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

岗位类别

笔试科目(总分100分)

护理岗(101)

《护理专业知识》

医学检验人员(201、202)

《医学基础知识》占30%

《医学检验专业知识》占70%

公共事业管理(301)

《医学基础知识》占30%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知识》占7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布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本人2寸照片2张;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⑥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⑦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1份;

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证明、户口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⑩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14天内的有效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①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③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3.资格复审不合格所产生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递补无法满足1:3的,则以实际人数确定。

4.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须提供考生审核材料外,还须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本次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中主观题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下同)

2.初选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初选人员在拟聘用前,须进行体检和考察。

2.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经历及能力等。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不合格的,则按所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1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七)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并确认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被举报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前款确定初选人员方式处理。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并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委派到合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从事岗位相关工作。

4.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及时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若招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及时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及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合办[2014]2号文件)以及关于印发《合肥市直单位编外使用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合编办[2021]43号文件)等文件执行。

六、其他

1.笔试费用45元(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2.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未聘用人员进入人才储备池。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出现空缺,则在人才储备池中择优补充。人才储备池自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3.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5189575

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5127522

上述政策咨询电话、平台故障处理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合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22年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合肥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2022年招聘编外使用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