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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黄山黟县面向驻黟部队随军家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报名结束
报名时间:2023.06.02-2023.06.06
所在地:黄山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黄拥〔2022〕2号)等规定和要求,现面向驻黟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驻黟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公告于5月26日起同时在黟县政府网(http://www.yixian.gov.cn/)、黟县先锋网(http://www.yxxfw.gov.cn/)、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http://www.yixian.gov.cn/zwgk/public/column/6615899?type=4&catId=6718549&action=list&assignOrgId=6616529)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经所属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随军手续满3年以上的驻黟部队随军家属。特殊情况(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荣获二等功以上功勋荣誉表彰、团级以上(含副团)、在抢险救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军人家属)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 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403室(地址:黟县渔亭路8号 联系电话:0559-5528117)。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随军批复;(5)自行下载填写且经审核的《2023年度黟县面向驻黟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6)符合放宽年龄等特殊情况的提供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报名条件对申报对象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参加考试人员,给予发放准考证。

5.开考比例: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2:1。如低于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岗位招聘的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含时事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市情、写作等。笔试总分为12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三)专业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员。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成绩合成

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与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照先专业测试成绩、后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黄山市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及相关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笔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将陆续在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招聘板块上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9-5528117(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 0559--5526751(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度黟县面向驻黟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3年度黟县面向驻黟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中共黟县县委组织部 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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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报名表(点击下载)
附件2:岗位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