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22名,其中选调公务员14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宁国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含晋升职级的四级主任科员)。 (2)宁国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和卫生系统医、护、技、药等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较好,群众公认。 (2)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4)报考选调职位的,须为2018年9月(含)以前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或2020年9月(含)以前录用的市直机关公务员;以及2020年9月(含)以前录用的选调生。 (5)报考选聘岗位的,须为2020年9月(含)以前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7)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选调(选聘)职位(岗位)具体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通过选调(选聘)和批准调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新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党政办公平台等网站发布选调(选聘)公告及职位(岗位)表。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宁国先锋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选调(选聘)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号--3月17号(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公务员选调职位: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市政府大楼825室,咨询电话:4036625); 事业单位选聘岗位: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市人社局大楼702室,咨询电话:403668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位(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选调(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在选调(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选聘)资格。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被取消选调(选聘)职位(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3月 20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应变创新、言语表达、适应岗位等方面能力。面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部分职位经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在面试之后进行加试。加试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选调(选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身体素质与选调(选聘)职位(岗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不符合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构成回避情形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选聘)人员。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试用 市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宁国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发放选调(选聘)通知书。选调(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 (六)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选调(选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63-403677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63-4036625(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563-403668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2023年度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一览表 2、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